疫情期间必须了解的法律焦点问题之违法犯罪篇
2020-03-06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1、企业准许或者纵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感染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病毒扩散的工作,造成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据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企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据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企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高价销售口罩、消毒液、酒精棉花等物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违反《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若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规定,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企业有何种行为,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
(一)虚构购进成本的;
(二)虚构本地区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的;
(三)虚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的;
(四)虚构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散布涨价信息:
(一)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
(二)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线提价”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
(三)散布言论,号召或者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
(四)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5、企业有何种行为,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囤积居奇,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囤积居奇,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一)生产防疫用品及防疫用品原材料的经营者,不及时将已生产的产品投放市场,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二)批发环节经营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转至消费终端,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零售环节经营者除为保持经营连续性保留必要库存外,不及时将相关商品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生产环节、批发环节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出现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属于按照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为防疫需要进行物资储备或者计划调拨的,不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对于零售领域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通过公告、发放提醒告诫书等形式,统一向经营者告诫不得非法囤积的,视为已依法履行告诫程序,可以不再进行告诫,直接认定具有囤积行为的经营者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6、企业有何种行为,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其他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其他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一)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
(二)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价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
(三)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
(四)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
经营者有本条第(三)项情形,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立即改正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本条第(四)项“大幅度提高”,由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考虑经营者的实际经营状况、主观恶性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结合实际具体认定。
以上2-6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7、企业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消毒液、酒精棉花等物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违反《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8、企业销售过期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行为,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应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若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根据销售金额不同,分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0、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若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情况,分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1、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企业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将面临何种法律风险?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同时,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根据情节不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劣药的,根据情节不同,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2、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3、企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情况,分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4、企业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企业有上述行为的,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5、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疫情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