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申请直销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接收程序的通知
2019-04-10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申请直销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接收程序的通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文号: 渝商〔2016〕63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07日
生效日期: 2016年04月07日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商务局,市级商贸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更好为企业服务。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1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市商委接收重庆市直销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报送材料的工作方式调整如下:
一、 接件窗口:重庆市商业委员会行政审批接件窗口(重庆市商业信息中心服务大厅)。
二、 接件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下石门619号东方明珠A3栋(江北区石门大桥北桥头齐祥灯饰广场对面,邮编:400021)。
三、 接件联系人:徐琦峰,电话:966536转8016、8017。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